货代资讯-厦门出台18条措施推动跨境航空货运

2022-08-11 17:59

《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分为九个方面18项内容,包含亚洲、港澳台、洲际全货机定期航线、跨境货运非定期航线、重点跨境全货机定期航线补贴政策,以及货运代理补贴政策、补贴退坡和货量增量奖励、监管要求等。《措施》明确,厦门市将重点培育一批运营稳定的全货机定期航线,厦门机场货邮吞吐量力争到2023年达18万吨、2024年达20万吨,进入我国跨境航空货运机场第二梯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第一年度补贴支出约3亿元,三年总支出预计约17亿元。

据介绍,此次《措施》以真金白银支持航空企业提升运力,补贴力度更大、条款更宽容、更具操作性、更加精准且更有导向性,在第五航权、金砖国家和其他重点航线、货量增量、货代补贴等方面均有具体条款。其中,航班补贴采用“里程补贴+货量补贴”方式,采用“多飞(航程)多得、多拉(货量)多得”的国内主流补贴方案。在特别政策中,注重发挥资源要素配置在市场中的决定性作用,重点培育持续运营三年以上的稳定全货机定期航线。

在补贴力度方面,《措施》将洲际航线的补贴上限从8400万元提升到11000万元、亚洲航线的补贴上限从2100万元提升到5000万元,鼓励企业加密航班,提升航线的稳定度,提供更多运力、更多舱位,进一步提升货邮吞吐量。同时,将按飞行时长衡量补贴标准改为按航程衡量补贴标准,避免逐班统计实际起降时间及技术经停时间,避免航班实际飞行时间受各种影响出现较大变动。

不仅如此,《措施》还增加了金砖国家以及其他经厦门市人民政府认定为重点开航国家的全货机定期航线补贴条款,额外给予航线补贴标准5%的补贴。同时,增加货量增量奖励条款,对运营主体进行货量增量奖励,鼓励其积极性,特别是给予稳定的定期航线更多信心;还增加货代补贴条款,培育民航新业态,激发厦门货代积极性,通过对在开展跨境航空货运集货业务和跨境中转集拼业务的龙头企业进行奖励,从根本上改变货运舱位供给。